本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关于落实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待遇的通知》(莆健委【2015】2号)文件精神,我校符合该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可纳入莆田市二级干部保健对象管理。
一、对象范围
国家人社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优秀专家;年满55周岁、聘满5年正高及中小学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人员。(以上均含离退休人员)
二、 提交材料
1、《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对象审批表》一式三份(空表到学术交流中心802领取);
2、正高资格证书、聘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三、办理时间
将上述材料于2016年3月3日至3月11日交人事处学术交流中心802徐老师处。
附件:莆田市高层次人才医疗保健对象审批表
维多利亚老品牌76696vic人事处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