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创城办,市直各单位:
市民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市民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是创城的关键,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做好2015-2017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决定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采取市、区机关、街道、社区干部进社区入户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让市民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努力营造全民动员、热情参与的浓厚氛围,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二、宣传对象
全市建成区50个社区(小区)的九万户居民。
三、宣传内容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知识。
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的相关内容。
四、宣传时间
每年开展两次进社区入户集中宣传活动,今年7月,开展进社区入户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基本知识(附1、2)。10-11月,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模拟测评工作(宣传材料由市委文明办统一印制,由各区文明办和市直各系统统一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进社区入户宣传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满意率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部署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社区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2、落实责任。街道、居委会发挥主体作用,实行包社区、包户制度。采取走街串巷,深入群众家中、工作场地、沿街商铺方式进行走访宣传,做到不漏社区、不漏户、不漏人。机关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区机关每位干部就地就近入户宣传2户以上(单位要做好干部入户宣传的户主姓名、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的登记造册,以备检查),通过与群众的接触、交流,真正使创城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广泛宣传。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广泛宣传。社区要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氛围,做到“全城总动员、宣传无死角”。
4、强化督查。组织业机构对进社区入户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排名最后5名的社区,按照《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机制》的相关规定,给予黄牌警告;对工作不落实的街道包社区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进社区入户宣传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考评的重要内容。
附1: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附2: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