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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社区入户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5-07-14

各区创城办,市直各单位:

市民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市民的广泛参与和大力支持是创城的关键,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做好2015-2017年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决定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区宣传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采取市、区机关、街道、社区干部进社区入户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让市民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努力营造全民动员、热情参与的浓厚氛围,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二、宣传对象

全市建成区50个社区(小区)的九万户居民。

三、宣传内容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2、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相关知识。

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的相关内容。

四、宣传时间

每年开展两次进社区入户集中宣传活动,今年7月,开展进社区入户宣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基本知识(附1、2)。10-11月,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问卷调查模拟测评工作(宣传材料由市委文明办统一印制,由各区文明办和市直各系统统一领取,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进社区入户宣传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市民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满意率的有效途径。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部署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社区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

2、落实责任。街道、居委会发挥主体作用,实行包社区、包户制度。采取走街串巷,深入群众家中、工作场地、沿街商铺方式进行走访宣传,做到不漏社区、不漏户、不漏人。机关干部要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区机关每位干部就地就近入户宣传2户以上(单位要做好干部入户宣传的户主姓名、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的登记造册,以备检查),通过与群众的接触、交流,真正使创城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广泛宣传。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辟专题专栏,进行广泛宣传。社区要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形成立体式、全方位宣传氛围,做到“全城总动员、宣传无死角”。

4、强化督查。组织业机构对进社区入户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排名最后5名的社区,按照《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督查机制》的相关规定,给予黄牌警告;对工作不落实的街道包社区责任人,给予效能告诫;进社区入户宣传工作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社区考评的重要内容。

附1: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倡议书

附2:莆田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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